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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花蓮縣華紙公益盃 AI自走車機器人大賽實施計畫
壹、 依據:113 年度資訊教育推動計畫辦理。
貳、 活動目的
一、通過程式積木及文字編譯程式來實現自動駕駛車系統中的馬達驅動控制,包括自動避障、路徑規劃,以及感測器與驅動部件的整合運作。
二、透過實際操作組裝和編寫程式,培養學生對程式設計的基本理解和能力,並將這些技能應用於日常生活中。
三、透過運用 AI 工具來編寫程式解決問題,學生可以在自走車項目中實踐創新學習,將理論知識轉化為實際應用。
四、透過程式語言撰寫及運用,可以控制單晶片及微型控制器相互作動,深入理解其控制原理。
五、設計一場既簡單又有趣,且對所有人開放的競賽。通過這個競賽的策劃和製作過程,我們旨在激發參賽者的創造力和技術設計能力,這也體現了 108 學年度課程大綱中的「實踐」、「應用」和「創新」精神。
六、中華紙漿股份有限公司長期關注環保的企業,贊助自走車競賽活動有助於向參與者和社會大眾傳遞環保理念。通過製作自走車所使用的材料和技術的綠色化,鼓勵參賽者在設計和製作過程中考慮到資源節約和環境友好。
七、中華紙漿股份有限公司秉持在地社會企業責任資源挹注,透過過科技教育、環保意識、社區參與和團隊合作等方式,為宜花東學子帶來積極影響,同時體現企業對於社會發展的貢獻和關懷。
參、 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花蓮縣政府、中華紙漿股份有限公司。
二、主辦單位: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花蓮縣政府教育處教育網路中心。
三、承辦單位:花蓮縣復興國民小學、國立花蓮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四、協辦單位:花蓮縣北昌國民小學、花蓮縣玉里國民小學、花蓮縣太平國民小學、花崗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光復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玉里科技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歐利科技有限公司、炳昌企業有限公司。
肆、 活動時間
一、競賽暨頒獎典禮日期:113 年 5 月 25 日(六)上午 8 時 30 分至下午 5 時止。
二、活動地點:國立花蓮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學生活動中心 (花蓮市府前路 27 號)。
伍、 報名資訊
一、參賽對象:東區(宜、花、東)各級學校(含私立及高中職)學生。
二、報名方式:一律採用網路報名;詳請請逕洽「花蓮縣競賽平台」網址 (https://cptt.hlc.edu.tw/Web/hlc_chpaicar2024/Main/Module/Home/Index.php
三、報名時間:113 年 4 月 3 日(三)上午 8 時至 113 年 5 月 6 日(一)下午 5:00 止。
四、對比賽相關訊息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教育網路中心輔導員呂奎漢老師,電話:03-8841359#35。
五、請確實填寫線上報名表中之相關資料,有缺漏者,恕不受理。並請報名成功的指導老師務必加入指導老師 LINE 群組(詳閱附件五報名表單內的 QR 碼),所有公告等競賽事宜將發佈於活動群組裡。若計畫有修正,則以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處務公告為主。
六、領隊會議於 113 年 5 月 15 日(三)上午 11 點於線上 Google Meet 辦理(會議連結將於5/14 前 mail 至各報名教師信箱,並公告於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處務公告),當天會議包含規則說明、QA 時間及賽程抽籤。若無法上線出席之領隊可提早將問題整理好交給本府教育網路中心吳瑞菱小姐(mail: sambau560@gmail.com),為能確實理解領隊教師的疑問,請以文字方式提出問題。
七、競賽當天選手報到,請攜帶學生證/身份證/健保卡(擇一),未攜帶者視同自動放棄比賽資格,不得異議。
八、本次競賽開放宜蘭縣及臺東縣參賽隊伍,本次競賽(宜蘭縣、臺東縣)限報名五隊為限; 中華紙漿場股份有限公司為體現企業責任,於本次競賽酌予補助宜蘭縣及臺東縣參賽學生隊伍火車票費用,相關申請條件詢問,請洽詢教育網路中心田益龍輔導員,電話 03-8462860#501。
陸、 競賽說明
一、競賽項目及人數限制:
1. 迷宮守衛戰:國小組/國高中職組,每隊 2 人(規則請參考附件一)
2. 相撲對抗賽:國小組/國高中職組,每隊 1-2 人(規則請參考附件二)
3. AI 智能相撲戰:國小組/國高中職組,每隊 1-2 人(規則請參考附件三)
4. 接軌循線任務賽:國小組/國高中職組,每隊 1-2 人(規則請參考附件四)
二、參賽領隊:各隊須有 1 位教師擔任隊伍指導老師。
柒、 競賽流程表(實際時間以當天競賽大會公告為依據)

時間

內容

地點

08:00

08:30

報到

學生活動中心

08:30

08:50

開幕典禮

學生活動中心

08:50

09:00

選手集合、競賽規則說明

  1. 相撲對抗賽-國小
  2. 接軌循線賽-國小
  3. 迷宮守衛戰-國高中
  4. AI 智能相撲戰-國高中

第 1 項~第 3 項比賽選手至學生活動中心

第 4 項競賽至綜合大樓 2 樓自造實驗室(AI 智能相撲戰)

競賽項目(上午)

時間

相撲對抗賽-國小

AI 智能相撲戰-國高中

接軌循線賽-國小

迷宮守衛戰-國高中

09:00

09:10

選手檢錄

09:00

09:10

選手檢錄

09:00

09:10

選手檢錄

09:00

09:10

選手檢錄

09:10

12:00

淘汰賽

09:10

11:00

撰寫程式

09:10

12:00

決賽

09:10

12:00

淘汰賽

 

 

11:00

12:00

淘汰賽

 

 

 

 

12:00

13:00

午休/用餐/競賽準備

競賽項目(下午)

時間

AI 智能相撲戰-國小

相撲對抗賽-國高中

接軌循線賽-國高中

迷宮守衛戰-國小

13:10

13:20

選手檢錄

13:10

13:20

選手檢錄

13:10

13:20

選手檢錄

13:10

13:20

選手檢錄

13:20

15:10

撰寫程式

13:20

16:10

淘汰賽

13:20

16:10

決賽

13:20

16:10

淘汰賽

15:10

16:10

淘汰賽

 

 

 

 

 

 

16:10

16:45

頒獎

16:45

17:00

場地撤收

捌、 競賽及配分標準
一、由主辦單位邀請學術界及產業界專家擔任評審委員組成評審團。
二、評分標準:
1. 迷宮守衛戰、相撲對抗賽及 AI 智能相撲戰以單淘汰制決定名次。
2. 接軌循線任務賽排名以最短時間完成任務決定名次。
玖、 獎勵方式:各組取前三名及佳作若干名頒發獎狀

單淘汰制

迷宮守衛戰

各組取冠軍、亞軍、季軍各一名,依據各項目參賽總隊伍數決定佳作名額,請參閱各項競賽獎勵辦法。

  • 冠軍:每人頒發花蓮縣政府獎狀乙紙,獎金 2,000元。
  • 亞軍:每人頒發花蓮縣政府獎狀乙紙,獎金 1,200元。
  • 季軍:每人頒發花蓮縣政府獎狀乙紙,獎金 800 元。
  • 佳作:若干名每人頒發花蓮縣政府獎狀乙紙。

相撲對抗賽

AI 智能相撲戰

最短時間

接軌循線任務賽

各組取冠軍、亞軍、季軍各一名,依據各項目參賽總隊伍數決定佳作名額,請參閱各項競賽獎勵辦法。

  • 冠軍:每人頒發花蓮縣政府獎狀乙紙,獎金 2,000元。
  • 亞軍:每人頒發花蓮縣政府獎狀乙紙,獎金 1,200元。
  • 季軍:每人頒發花蓮縣政府獎狀乙紙,獎金 800 元。佳作:若干名每人頒發花蓮縣政府獎狀乙紙。
●各項競賽獎勵辦法:

隊伍數

冠軍

亞軍

季軍

佳作

9 隊-12 隊

1 名

1 名

1 名

3 名

12 隊-19 隊

1 名

1 名

1 名

4 名

20 隊-24 隊

1 名

1 名

1 名

5 名

25 隊-29 隊

1 名

1 名

1 名

6 名

30 隊以上

1 名

1 名

1 名

8 名

壹拾、 活動場地路線指引圖
一、 國立花蓮高級工業職業學校校園平面圖

二、 競賽場地行進路線圖(停車場、報到處、競賽 A 場地、競賽B 場地)

壹拾壹、 競賽場地
一、競賽 A 場地平面圖-活動中心(迷宮守衞戰、相撲對抗賽、接軌循線任務賽)

二、競賽 B 場地平面圖-綜合大樓 2 樓自造實驗室(AI 智能相撲戰)

壹拾貳、 競賽注意事項
一、競賽前一天(5/24)下午 15:00~17:00 開放場外參觀,但不開放進入比賽場地及練習。
二、競賽期間參賽者嚴禁使用通訊設備與看台區及場外人士聯繫,違反者將取消競賽資格。
三、若帶隊/指導老師或家長未參加領隊會議或未於領隊會議後隔日以前,提出跟競賽相關之異議,事後提出皆不予接受。
四、競賽開始進行時,若參賽選手有任何疑問,一律由選手舉手向場內工作人員反應,承辦單位一概不回應帶隊/指導老師、家長等場外人士之反應。另為利於賽程時間掌控,大會有權以大會場地閒置狀況進行賽事調整,並於現場廣播通知,參賽隊伍須隨時注意公告及廣播,若因未聽到大會廣播通知或有檢錄逾時等狀況,大會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
五、若參賽者對評判內容有任何疑問,選手需當場向評審長提出,若已離開賽場後才提出異議, 承辦單位不受理該競賽之爭議。
六、選手請務必攜帶學生證或可辨識身分之相關文件,以利檢錄時查驗身分用。
七、準備時間及競賽時間,除評審、工作人員及選手外,其餘人員(含指導老師在內)不得進入競賽場地。之外,選手不得以任何方式與外界進行聯繫,如有任何疑議,請向裁判提出。
八、得獎獎項一律以主辦單位於賽後公佈在競賽會場的得獎名單為準。
九、若有蓄意破壞其他組別之車體、舞弊、爭議或其他破壞比賽公平情事者,遭檢舉且經查證屬實隊伍,將取消競賽資格。
十、請參賽者注意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處務公告及 Line 群組最新公佈事項。
壹拾參、 本計畫執行有功人員依據「花蓮縣政府所屬各級學校教育專業人員獎懲作業要點」辦理敘獎。
壹拾肆、 本計畫經花蓮縣政府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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